2016年7月11日,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称,8家药品批发企业严峻违背《药品运营质量管理标准》有关法律法规(总局令第13号),依法回收其《药品运营质量管理标准认证证书》,
这8家企业为:泉州力克药业有限公司(FJ05-Aa-20140143)、福建省太平洋药品运营有限公司(FJ05-Aa-20140120)、泉州片仔癀宏仁医药有限公司(FJ05-Aa-20150173)、福建紫云山医药发展有限公司(FJ05-Aa-20150197)、福建汇通医药有限公司(FJ05-Aa-20150200)、福建省泉州市永发药业有限公司(FJ05-Aa-20140159)、福建省泉州市打开药业有限公司(FJ05-Aa-20140141)、福建省泉州市德康药业有限公司(FJ05-Aa-20160251)。